公路通行費究竟收多少,不能由收費部門說了算,也要聽聽繳費人的意見。浙江省經貿委等決定探索建立收費公路通行費標準決策的聽證制度,以加強社會監(jiān)督。
浙江省經貿委等部門近日發(fā)布的《2007年浙江省企業(yè)治亂減負主要工作》指出,浙江省今年深化治理向機動車輛亂收費和整頓道路收費站點工作:整頓道路站點,撤銷不符合規(guī)定的收費站點。對《收費公路管理條例》(2004年11月1日起施行)施行前在建和已投入運行的收費公路以及目前正在建設的收費公路項目,進行全面清理;對收費公路及收費站建設、經營權轉讓和收費管理等項內容,以及對企業(yè)反映強烈的亂收費問題,組織開展有針對性的審計。
同時,嚴格執(zhí)行公路無"三亂"達標摘掛牌制度。堅決糾正以罰代糾、以罰代管現象,嚴肅查處涉及車輛、道路的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行為,維護企業(yè)和車主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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