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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起,嚴查套牌車等一系列新政策開始實施

  2018年11月終于來了,按照慣例又有一批新政策來襲!

  一、嚴查假牌套牌車

  交通運輸部發(fā)布了《道路運輸安全生產(chǎn)工作計劃(2018—2020年)》,明確指出:重點整治低平板半掛車假牌套牌行為。

  套牌、假牌:扣12分,駕駛證降級,罰款5000元,拘留15天,車輛扣留

  假證:扣12分,拘留10天,車輛扣留

  北京、安徽、河南、河北、湖北、四川、山西等地是此次治理的重點地區(qū),據(jù)悉假牌套牌治理行動將持續(xù)到年底。

嚴查假牌套牌車

  二、禁止24小時限制貨車通行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發(fā)布了《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和優(yōu)化城市配送車輛通行管理的通知》。

  《通知》明確要求:

  1.除城市核心區(qū)、政治敏感區(qū)部分道路外,禁止24小時限制貨車通行(高污染排放車輛除外)

  2.制定城區(qū)貨車禁限行措施、進城通行審批、停車裝卸設施等政策時,要充分聽取貨車駕駛員等公眾意見

  3.全力推動優(yōu)化城市配送車輛通行難、停靠難、裝卸難的“三難”問題

  4.建立城市配送車輛專用標識和管理規(guī)范,推廣新能源貨車

  5.簡化審批手續(xù),推行網(wǎng)上公開公平辦理通行證

  按照政策規(guī)定,2018年11月底前要各地組織落實!

  三、輕微超速不罰款,匝道不設限速

  山東省公安廳發(fā)布關于公開征求《山東省道路測速取證工作規(guī)范(試行)(征求意見稿)》意見的通知。

  1、 限速標志應當設置在限速區(qū)起點位置,并在測速取證設備前方200米外設置測速告知標志。

  2、 進出高速公路收費站、服務區(qū)、立交橋匝道不得設置測速取證設備。

  3、 超速不足10%,限速低于60公里/小時的路段超速不足50%,予以警告,不罰款、不記分;同一車輛持續(xù)處于超速狀態(tài),只處罰最嚴重的一次。

禁止24小時限制貨車通行禁止24小時限制貨車通行

  《通知》明確:2018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1月30日。

  2018年11月1日起,新政策全部來襲!!

  來不及解釋了,卡友們相互轉(zhuǎn)告!!

來源:卡團 作者:羽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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