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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車司機離開鄭州需核酸證明、離鄭證明

  近日,鄭州市召開了“鄭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第十場新聞發(fā)布會。新聞發(fā)言人明確表示:離鄭人員除需持有其本人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之外,還需提供其所在單位(或居住地社區(qū))開具的離鄭證明。但大多數(shù)卡友都不是鄭州人士,社區(qū)的也不會給卡友開具離鄭證明。對此,鄭州市道路運輸服務中心相關負責人建議:鄭州市疫情防控辦公室可對鄭州市出入市高速公路檢查站交警部門和卡口管控人員明確一下統(tǒng)一的物流企業(yè)辦理“離鄭證明”政策,或對持有河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物資運輸車輛通行證的車輛、48小時以內核酸陰性證明及健康碼綠碼的車輛駕駛員,不再查驗《離鄭證明》;或要求出入鄭州市高速公路等各類檢查卡口認可物流企業(yè)(單位)開具的《離鄭證明》,即予以放行。
道路運輸,疫情監(jiān)測,鄭州
來源:搜狐 作者:A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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