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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禁止超重二軸車駛入高速 超過行駛證總質量將被罰

  2019年5月8日獲悉,湖南高速發(fā)布通告:擬對駛入境內(nèi)所有高速的二軸貨車進行車貨總質量與行駛證總質量的對比,如發(fā)現(xiàn)超載車輛,將拒絕其上高速。

湖南高速發(fā)布的通告湖南高速發(fā)布的通告

  這則通告主要是針對4.2米以下的輕卡車型!今后湖南境內(nèi)駛入高速公路的車輛,將接受二軸車總質量不超過18噸,以及不超過行駛證總質量的雙標準。

  雖然921新規(guī)當中規(guī)定,對于行駛高速公路的二軸車輛必須遵守規(guī)定:二軸貨車,其車貨總質量不得超過18000千克。

  但是并不意味著二軸貨車就可以按照18噸進行裝載而不違法,因為在2016年8月9日,交通運輸部、工業(yè)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五部門聯(lián)合發(fā)布了《關于進一步做好貨車非法改裝和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的意見》。其中規(guī)定:嚴格按照《汽車、掛車及汽車列車外廓尺寸、軸荷及質量限值》(GB1589)規(guī)定的最大允許總質量限值,統(tǒng)一車輛限載標準。

  公路貨運車輛超限超載認定標準中,對于二軸車的總重還做出了相應的限制:二軸貨車車貨總重還應當不超過行駛證標明的總質量。(也就是說對于二軸貨車來說要確保車貨總重雙達標,可不是不超18噸就不違法)。

輕卡成為超載的重災區(qū)輕卡成為超載的重災區(qū)

  隨著治超政策的嚴厲以及取消雙證,再加上廠家緊抓用戶需求推出的“重載輕卡”,已經(jīng)讓原本的4.5噸的輕卡變了味道,車身上噴涂的總質量4.495也成為了擺設。

  輕卡,成了超載的重災區(qū)。此次湖南高速發(fā)布的通告,也許是對于“輕卡超載”問題的治理信號,是對越來越肆無忌憚的輕卡市場的一個重磅回應。

  通告原文如下:

  請各站注意:對二軸貨車入口嚴格核實車貨總質量與行駛證總質量,對超過行駛證總質量和拒不提供行駛證核查的車輛,拒絕其上高速。

  入口治超車道要有專人值守,對不能掉頭的車輛按湘治超辦2019-4號文件補發(fā)卡,發(fā)放告知書就近站下高速,同時做好記錄,報告公安交警部門。

來源:搜狐網(wǎng) 作者:冷秋
文章關鍵詞: 二軸車 超載超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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