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2020年8月8日起, 在G4京港澳高速公路湘潭段(K1519+537——K1539+400)、G60滬昆高速公路湘潭段(K1050+200——K1152+675)和G0421許廣高速公路湘潭段(K722+263——K788+260)通行的小型載客汽車以外的其他機動車應當靠右側車道行駛。高速公路上設置有“重型中型載貨汽車靠右行駛”、“重型中型載貨汽車禁止駛入左側車道”、“ 重型中型載貨汽車禁止超車”等禁令標志的路段(不超過三公里長),重型中型載貨汽車禁止駛入左側車道、禁止借道超車,一律靠右側車道依次行駛。
二、小型載客汽車以外的其他機動車通行同向2條車道路段的,應在右側車道依次行駛。右側車道內的小型載客汽車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超越前車時,可以借用左側車道行駛,在與被超機動車拉開必要的安全距離后,開啟右轉向燈,駛回右側車道,不得連續(xù)超越右側車道內二輛以上(含二輛)的機動車。
三、在G0421許廣高速公路湘潭段(K722——K735)同向3條車道路段,小型載客汽車以外的其他機動車禁止駛入最左側車道行駛,應在右側車道依次行駛。右側車道內的小型載客汽車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超越前車時,可以借用中間車道行駛,在與被超機動車拉開必要的安全距離后,開啟右轉向燈,駛回右側車道,不得連續(xù)超越右側車道內二輛以上(含二輛)的機動車。
四、因道路交通事故等突發(fā)事件或者道路施工造成右側車道中斷通行,導致小型載客汽車以外的其他機動車無法在右側車道行駛時,可以依次借用正常通行的左側車道行駛,駛過該路段后應靠右側車道行駛。
五、違反上述規(guī)定的,以“不按規(guī)定車道行駛”的交通違法行為依法處罰,違法代碼43120、罰款二百元、記3分。
六、在同車道行駛的機動車,后車應當與前車保持足以采取緊急制動措施的安全距離(最小距離不得少于50米,約4根以上可跨越同向車行道分界線線段,白色線段及間隔長分別為600cm和900cm)。機動車遇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時,不得占用應急車道或者右側路肩超車、停車,本車道最末機動車應當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
特此通告。
2020年8月3日